上海健康医学院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的通知

发布者:教育思想大讨论发布时间:2019-04-30浏览次数:57




各学院、部、中心、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二级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上海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要求,学校定于20194月至5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学院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学校发展,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参赛项目要求

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附件1)。

三、赛程安排

1.启动报名(4月起)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二级教学单位须组成学院层面的校内赛工作组,由各二级教学单位领导牵头、学院教师共同参与,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一般为各学院创新创业工作联系人)

2.学院初赛(520日前)

各二级教学单位须于520日前完成学院初赛,参照国赛要求由各学院相应设计开展,推荐进入校级赛的项目必须经过答辩和评审。

3.校级赛(5月下旬)

1)项目路演

5月下旬,校级赛将参照大赛评审规则,以路演形式进行现场答辩和评审,每个项目答辩由5分钟展示环节、5分钟评委提问环节组成,严格控制时间。

2)壁报评审

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审核、汇总,并填写汇总表后,于5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邮箱shizhy@126.com。壁报以psd文件制作,大小为0.8m*1.8m,以jpg格式提交,模板详见附件5

四、参赛项目数量

1.参赛项目数量要求

原则上,各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临床医学院牵头组织)报名项目数量应不少于100,各教学部、中心报名项目数量应不少于50项,项目的归属按照指导教师所在二级教学单位进行划分。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建有HHE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室的学院(部、中心)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晋级校级赛名额分配

1)项目路演

主要依据市赛通知的学校参赛项目数量等因素分配名额。各二级教学单位在完成参赛项目指标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个项目可增加1个名额。报名项目数量少于50项原则上不分配名额。

2)壁报评审

不限名额。

五、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六、经费支持

晋级市级赛的项目,除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外(已获得经费支持),每个项目直接给予1万元/项支持。

七、奖项设置

1.校级赛项目路演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和优胜奖若干个。校级赛壁报展示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

2.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个,根据各二级教学单位初赛组织情况和校级赛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宣传发动不到位、学院报名数量未达到要求、推荐进入校级赛团队审核不严格的二级教学单位不得参评优秀组织奖。

3.设优秀指导教师奖。校级赛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校级赛联系人

教务处:陈思群、施中钰

联系电话:65881598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pdf

附件3-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pdf

附件4-大赛评审规则.docx

附件5-壁报模板.zip

附件6-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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